宗旨及政策
宗旨及政策
本委員會透過規劃學校的課外活動,為學生提供足夠和公平的參與課外活動機會,豐富學生生活經驗,發展學生潛能,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責任感,學習與人相處之道,提升學生的自信心、靈性、和領袖才能。
課外活動政策
- 學校提供多類型學會,供學生參加。學會類型包括:
宗教、學術、體育、社會服務、興趣、學校服務、四社和學生會。 - 中一至中五學生須參加最少一個學會,中六學生則可自由參加學會活動。
- 學生在學會中的表現將被評核,並記錄在學生成績報告表上。
學生表現將分四級評核:- A 表示優異
- B 表示良好
- C 表示一般
- D 表示不合格
* 評核準則包括以下三方面:出席率、責任感和對學會的貢獻
- 學會舉辦以學生為本的課外活動。
學生應主動發起,籌辦推行和評估各項活動。學會導師只在適當時候提意見,以助學生成長。 - 若學會仍在初期階段,學會導師應在學會中扮演一個較積極的角色。
- 學生和導師皆可成為學會教練。如聘請校外教練,則須先諮詢委員會主席之意見。
- 學會舉辦活動的質素較活動的數量更重要。
- 詳細的計劃和安排皆有助改善活動質素和學生之參與。
- 學生應有充份的時間計劃和檢討活動,並反省從活動中所學習到的東西。
- 學校鼓勵學生成為學會幹事。
- 委員會給予學生訓練,成為學會領袖。
- 學會導師應給予有潛質的中二及中三學生較多機會,訓練他們日後成為學會領袖。
- 學校通常委派一至兩位老師擔任一個學會的導師。
每位老師最少督導一個學會。
通常每個學會有一位導師。如有需要,導師可向學校申請多一位導師。 - 學生長導師和其他學校服務小組導師也屬於學會導師。